关于外研社起诉广州小太阳侵权案判决结果的通告

 

 


 

 

 

 

尊敬的老师、家长朋友们:

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建设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,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,必将为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新的磅礴力量。

 

  2014年10月20日,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针对外研社诉讼广州小太阳公司著作权侵权案件((2013)穗天法知民初字第1901号)作出一审判决,判决认定小太阳公司侵害了外研社的著作权,要求小太阳公司停止使用外研社《新标准英语》系列教材的点读音频文件,删除“新启航”点读笔中内置的上述音频文件。

 

  即日起,外研社将根据该判决启动进一步的维权,对广州小太阳公司设在各地的经销网点进行逐一排查,并对执意销售侵权点读笔的商贩提起诉讼,以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。

 

  为了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,如需点读外研社图书内容,请您认准我社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“外研通”点读笔。为维护并保障我社就音频文件内容资源所享有的著作权等权益,我社将不定期对《新标准英语》系列教材和其他点读书的点读底码进行升级,避免他人非法盗用音频文件并确保只有“外研通”点读笔的广大用户能够正常使用。

 

 

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

2014年10月23